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形成《山东政法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投诉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等8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中心工作有机融合,有力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学校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分类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二)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清单内容。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主渠道作用,对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特别是加大对招生、招聘、财务、教学等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坚持以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为契机,严格对照《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高等学校)》要求,逐条梳理公开内容,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三)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依法合规。坚持“以公开为准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学校保密工作委员会严格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既做到保障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保密检查,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数量
1.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情况。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信息资讯1251条,其中图片新闻16条、山政要闻399条、山政公告46条、学术活动141条,校园动态391条、媒体山政143条、双微山政115条。刊发《山政时光》纸质版12期,共印发6万份。信息公开网严格对表《清单》,利用链接和外站投递方式实现平台共享,全方位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80余条。
2.通过校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情况。本学年,学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94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2条、山东教育发布App发布信息234条。团委微博发布信息8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8条、微信视频号发布信息33条、抖音发布信息27条、B站发布信息2条。
3.通过其他途径公开信息情况。一学年来,召开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1次,党委会会议58次,校长办公会会议16次,校级层面调度会、部署会、座谈会等50余次。编印学校文件227份,各类会议纪要101份,其中,党委会会议纪要58份、校长办公会议纪要16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5份、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5份、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3份、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2份、科研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12份。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
通过学校官网、办公系统、各部门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和各类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开并更新学校各类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章程、各类规章制度、“十四五”发展规划、现任领导及分工、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术委员会制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本学年,学校在官网及时更新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信息,公开2024年度工作要点,新建和修订规章制度70余项,参与2023年中共山东年鉴、2023年山东教育年鉴组稿,编制并公开《山东政法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完成学校高等教育事业数据统计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2.招生考试信息
本科招生考试信息方面,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考试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规定,在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生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设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入学指南”等专栏,公布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等相关招生信息,开通录取查询通道和申诉渠道。本学年,学校持续加强招生信息公开,组织开展“我的山政我代言”招生宣传活动,与齐鲁晚报、中国教育在线、山东齐鲁现代教育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名榜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媒体及企业合作,开设“院长访谈”“专业直播”系列招生直播节目31场,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热线、开展线上平台招生咨询答疑,参加山东省16地市招生咨询会及进高中宣传活动80余次,新建优秀生源基地19个,全方位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优势专业及招生政策等。研究生招生考试方面,学校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和“山政研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2024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初试成绩、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复试须知、录取调档等信息,公开内容中均含有咨询和申诉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校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通过办公系统、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等发布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收费标准、预决算等信息,保证财务和资产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本年度,学校认真推进财务预决算公开,及时在信息公开网公开《2023年度山东政法学院决算》《2024年山东政法学院单位预算》,包括收支总表、收入表、支出表、财政拨款支出表等信息;2024年6月,学校三届四次教代会审议并通过《山东政法学院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加强捐赠资产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金会内部规章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信息,包括捐赠时间、捐赠人、捐赠金额及捐赠用途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财务处网站、发放入学通知书等方式,面向学生及社会公开2024—2025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包含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学校收费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4.人事师资信息
人才招聘工作方面,实行招聘公告、笔试、面试、考察、拟聘人选公示等环节全程上网,及时公布招聘的工作进程和结果。本学年,学校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学校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博士人才网、高校人才网等公开招聘信息30余条;各二级院部通过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等,积极宣传学校人才需求信息和学科专业建设情况。
中层干部任免方面,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认真执行任前公示、考察公示等要求。本学年,学校通过办公系统向全校师生发布干部任免信息12条。
其他方面,面向社会公开学校领导社会兼职情况,新建和修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职工聘期考核办法》《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荣誉退休工作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及时通过办公系统及时公开教师培训、高层次人才申报、考核奖励等信息。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做到通知、申报、量化打分、评审结果等各环节全程公开。组织开展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宣讲和解读学校教学、科研、人事方面政策,进一步提升学校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5.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已成常态。2023年12月,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教学评估中心网站公开了《山东政法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师资和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能力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等内容;公开了《山东政法学院2023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山东政法学院2023年专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内容涵盖19个本科专业和2个专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基本情况。学校利用就业信息网和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公布招聘信息、就业政策与指导、创新创业等信息,方便学生更好地利用就业资源,方便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社会人士等关心了解学校就业工作。
6.学生管理服务和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办公系统、学生工作处网站、学工简报、展板和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开各类评优评先办法,各类奖助学金、贷款、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勤工助学岗位公告及获得校内岗位人员名单等信息。加强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学风建设有关信息,宣传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及学校关于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学校工作动态等信息。本学年,学校组织开展了学风建设活动,评选2022—2023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14个。
7.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已通过信息公开网和办公系统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公开《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山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通过会议等向师生员工公开硕士学位授权申报有关情况。2024年3月,《山东政法学院硕士单位申请报告》《山东政法学院硕士单位简况表》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公开。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办公系统等,及时公开国外来访交流、学生派出交流、留学生日常管理、教师出国参加学术会议等情况。本学年,学校新建并面向社会公开了《因公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规定》等制度。
9.其他信息
学校通过在保卫处网站公开了《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本学年,学校未发生有关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未接受省委巡视。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来自公民个人或者法人通过各种途径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未发生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对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投诉、来电来函咨询工作,均及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各部门单位均能在认真研究基础上,通过有效方式及时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信息公开渠道、措施便捷有效,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对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认可,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本学年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经验
学校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方式,形成了以下3点经验:一是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推进信息公开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将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特别是在师生关切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及时公布相关事项,保障师生员工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信息公开机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设立部门单位法治工作联络员(承担信息公开职责),协同构建立体化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三是发挥信息公开对学校内部治理的促进作用。利用学校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各项改革措施的宣传解读,争取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政策实施的支持,更好汇聚改革发展合力;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及沟通渠道,发扬民主决策职能,促进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对各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学校将认真落实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坚持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和能力结合起来,推动校内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了解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律,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为不断推动信息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措施。立足建设“教育强国”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形式与内容、过程与结果相互统一、相互匹配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公开的管理效能和社会效能。完善党政部门与教职工沟通机制,健全校领导联系基层、联系师生制度,及时公布和更新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教职工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办法及措施,进一步畅通与师生员工的沟通渠道。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信访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山东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sdupsl.edu.cn)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学校)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邮编:250014,联系电话:0531-88599512。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一览表
山东政法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