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根据我校上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形成《山东政法学院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投诉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等8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9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从落实依法治校要求、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有力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学校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联络、各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纪委机关监督执行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有效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各部门单位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切实加强沟通协作,持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清单内容。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平台作用,对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管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尤其加大招生、招聘、财务、教学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以2022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为契机,严格对照《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高等学校)》要求,逐条梳理公开内容,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
(三)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依法合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准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对拟公开信息从严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数量
1.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情况。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信息资讯923条,其中图片新闻36条、山政要闻342条、山政公告条37条、学术活动34条,校园动态239条、媒体山政149条、双微山政86条。信息公开网严格对表《清单》,利用链接和外站投递方式实现平台共享,全方位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60余条。
2.通过校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情况。本学年,刊发《山政时光》纸质版12期,共印发60000份。学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75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6条、山东教育发布发布信息App166条。团委微博发布信息61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4条、QQ公众号发布信息2967条、抖音发布信息50条、B站发布信息13条。
3.通过其他途径公开信息情况。一年来,召开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1次,党委会55次,校长办公会22次,校级层面调度会、部署会、座谈会等50余次。编印学校文件298份,各类会议纪要108份,其中,党委会议纪要55份、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2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9份、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4份、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6份、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1份、科研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11份。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
通过学校官网、办公系统、各部门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和各类会议等形式公开并及时更新学校各类基本信息,包括学校章程、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历史沿革、现任领导及分工、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情况、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术委员会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本学年,学校及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制定2023年度工作要点及目标责任清单,新建和修订40余项规章制度,参与《中共山东年鉴》《山东教育年鉴》组稿,公开《山东政法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完成学校高等教育事业数据统计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2.招生考试信息
本科招生考试信息方面,学校按照国家考试招生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规定,在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生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设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入学指南”等专栏,公布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等相关招生信息,开通录取查询通道和申诉渠道。本学校,学校持续加强招生信息公开,组织开展“我的山政我代言”招生宣传活动,与齐鲁晚报、中国教育在线、山东齐鲁现代教育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名榜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媒体及企业合作,开设“院长访谈”“专业直播”系列招生直播节目28场,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热线、开展线上平台招生咨询答疑,参加山东省16地市招生咨询会及进高中宣传活动96次,新建优秀生源基地5个,全方位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优势专业及招生政策等。研究生招生考试方面,学校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和“山政研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2023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初试成绩、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网络复试须知、录取调档等信息,公开内容中均含有咨询和申诉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校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通过办公系统、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等发布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收费标准、预决算等信息,保证财务和资产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本年度,学校认真推进财务预决算公开,及时在信息公开网公开《2023年度山东政法学院决算》《2023年山东政法学院单位预算》,包括收支总表、收入表、支出表、财政拨款支出表等信息;学校三届三次教代会审议并通过《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开学校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加强捐赠资产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金会内部规章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捐赠信息,包括捐赠时间、捐赠人、捐赠金额及捐赠用途等。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财务处网站、入学通知书等方式公开《山东政法学院2023—2024学年收费标准公示表》《山东政法学院住宿费标准公示表》,包含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学校收费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4.人事师资信息
人才招聘工作方面,实行招聘公告、笔试、面试、考察、拟聘人选公示等环节全程上网,及时公布招聘的工作进程和结果。本学年,学校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学校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博士人才网、高校人才网等公开招聘信息30余条;各二级院部通过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等,积极宣传学校人才需求信息和学科专业建设情况。
中层干部任免方面,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认真执行任前公示、考察公示等要求。本学年,学校通过办公系统向全校师生发布干部任免信息13条。
其他方面,新建和修订《山东政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山东政法学院职称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山东政法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及时通过办公系统及时公开教师培训、高层次人才申报、考核奖励等信息。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做到通知、申报、量化打分、评审结果等各环节全程公开。组织开展新进教职工入职培训,宣讲学校相关教学、科研、人事方面政策,进一步提升学校政策透明度。
5.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已成常态。2022年12月,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教学评估中心网站公开了《山东政法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师资和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能力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等内容;公开了《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内容涵盖19个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基本情况。2023年3月,通过信息公开网、研究生处网站公开了《山东政法学院2022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包括概况、学科专业情况、招生及规模情况、培养过程、学位授予及研究生就业情况等内容。同时,学校利用就业信息网和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公布招聘信息、就业政策与指导、创新创业等信息200余条,方便学生更好地利用就业资源,方便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社会人士等关心了解学校就业工作。
6.学生管理服务和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办公系统、学生工作处网站、学工简报、展板和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开各类评优评先办法,各类奖助学金、贷款、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勤工助学岗位公告及获得校内岗位人员名单等信息。加强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学风建设有关信息,宣传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及学校关于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学校工作动态等信息。本学年,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2022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评选出13个优良学风班,并予以表彰通报。
7.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已通过信息公开网和办公系统向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公开《山东政法学院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山东政法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通过会议等向师生员工公开硕士学位授权申报有关情况。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通过网站、办公系统及时公开国外来访交流、学生派出交流、留学生日常管理、教师出国参加学术会议等情况。
9.其他信息
学校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发布新闻等形式发布突发事件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未收到来自公民个人或者法人通过各种途径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减免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对于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投诉、来电来函咨询工作,均及时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各部门单位均能在认真研究基础上,通过有效方式及时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信息公开渠道、措施便捷有效,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对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表示满意,较好地满足了信息需求,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2—202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本学年未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经验
学校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以下3点经验:一是将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工作全过程。通过文件学习、宣传引导等方式,提高教职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信息公开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将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特别是在师生关切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及时公布相关事项,保障师生员工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多方位联动的信息公开机制。学校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工作机构,统筹推进校内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单位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二级单位法治工作联络员,明确其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协同构建多层次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开实效。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网的公开主渠道作用,用好校内新媒体,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遵循全员参与、开放共享、创新发展的理念,通过中层领导干部会、教代会、学代会、研代会等各类校内会议,及时公开改革发展重要工作情况,加强校级文件、会议纪要、通知公告等信息公开基本载体建设。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与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信息公开工作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高,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和个性化服务能力还不够强等。下一步,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进一步促进校内资源整合,提高信息公开有效性。加强对校内各单位信息工作的统筹部署,优化各个信息发布平台之间的协调和信息共享,推动校内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组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以讲座和资料分享等形式,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做好信息公开业务规范“传帮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信息公开队伍。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效能。继续深化主动公开事项内容,积极扩大公开事项范围,提升公开内容质量。结合师生关切和社会关注相关问题,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山东政法学院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sdupsl.edu.cn)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山东政法学院党委(学校)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邮编:250014,联系电话:0531-88599512。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情况表
山东政法学院
2023年10月31日